关于新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02-04 17:28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21 号)、《黄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实施办法》(黄医保发〔2023〕20号)、《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试行)》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33号)要求,经医疗机构申报、医保部门考察评估,拟将武汉天安医院纳入大冶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医疗机构有异议,可将意见反馈至大冶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股。

二、地址:大冶市总部经济中心一区11楼11021室,联系电话:0714--8719236。

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9日。

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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