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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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李尚书)日前,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自今年2月1日起正式上调。

根据《通知》精神,我市属于第二档,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650元调整为195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6.5元调整为19.5元。

据了解,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保障职工及其家庭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政府对收入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是政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有利于企业保持市场竞争力,稳定就业,对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将起到直接推动作用。

市人社部门要求,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向本单位劳动者公示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为确保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得到贯彻落实,市人社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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