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石花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拟就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石花村各湾太阳能照明灯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冶农采[2023]0017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石花村各湾太阳能照明灯安装项目
三、采购范围: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四、采购预算价:165000.00元
五、资金来源:村自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提供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培训证或上岗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6.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8.踏勘现场:在开标前各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并将谈判供应商踏勘现场标志性图片附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照片(彩色打印件)不符合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否决投标资格;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0.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农关系由供应商自行处理(并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作无效投标处理;
1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同时需提供所在公司缴纳的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注: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2日起到云上大冶-聚焦三农板块( http://dayeyun.cjyun.org/z/133229/)获取谈判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09时30分
谈判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九、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谈判地点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武装部会议室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云上大冶-聚焦三农板块(http://dayeyun.cjyun.org/z/133229/)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石花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曹先生 电 话: 13971782839
地址: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石花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 工 电 话:15972523210
地 址:大冶市美吉特2C栋二层205-207号
湖北中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