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拼抢实”·奋进“五十强” 聚焦八大行动之乡村振兴】更好把土地资源变资产 我市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

©原创   12-21 08:32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王悠 通讯员 杨漫漫)土地是农村最宝贵的资源,土地管理政策是乡村振兴最重要的制度支撑。2019年修订、2020年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了法律依据。

12月20日,我市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协议出让方式成功交易,这是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据了解,本次入市宗地位于茗山乡中门村8—10组,面积1896.76平方米(折合2.85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所有权人为茗山乡中门村村民委员会,受让人为茗山乡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为帮助入市主体顺利完成入市,市资规局以优化服务为宗旨,推行入市代办服务制,在经入市主体授权委托后,一站式办理确权登记、规划许可、入市核对、公示公告等手续,实现了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了项目落地时间。

通过此次入市,该村存量资产得以盘活,不仅给村集体和农民带来了收益,也为乡村建设资金筹措提供了新思路。

下一步,市资规局将发挥先行先试优势,在尊重农村实际发展需要和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助推农村存量土地入市,成熟一宗、入市一宗,树立一批可学习、能复制、易推广的典型样板,为乡村振兴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责编丨璩  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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