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陈婷 通讯员 刘平平)“该什么颜色就什么颜色,这样买回去也不存在货不对板的问题。”12月1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首日,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违规“生鲜灯”统一清理行动,得到消费者的支持。
“生鲜灯”,就是通过灯光颜色为农产品“美颜”,让农产品看起来更加吸引人。“使用红色、蓝色、绿色等能够直接改变感官性状的灯光照射生鲜农产品、通过可变可控光源调节颜色应付检查、使用有色灯罩、在灯具上加套有色塑料袋、在灯泡表面涂抹颜色、将违规光源和正常光源搭配使用等情况,均不合规。”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被概括为“生鲜灯禁令”的第七条:“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当天,执法人员以伍家垅农贸市场、中心农贸市场及周边从事蔬菜、水果、肉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检查对象,现场拆除仍在使用的违规“生鲜灯”,并发放宣传告知书,约谈农贸市场、超市等市场开办方负责人,使其明确使用违规“生鲜灯”的危害性,提升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守法意识和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
“前些日子就提到过不能用‘生鲜灯’,总是要换的,当时我就在网上订了几只,换上了。”中心农贸市场鲜肉摊主说,新换上了3只白光灯,柜台上的肉都已经呈现出正常颜色。
“以前肉红得发紫,看着眼睛也不舒服,必须拿到柜台外避开‘生鲜灯’去看,现在就不需要了。”消费者张先生表示,非常赞成“生鲜灯”禁令。
本次行动中,市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3家、商超57家,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161户,拆除违规“生鲜灯”69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15份,发放宣传告知书300余份。接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违规“生鲜灯”整治工作,规范市场主体销售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编丨陈 雪
编审丨范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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