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冶市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 机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12-21 17:52  

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各乡镇(场)、街道,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大冶市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大冶市委办公室

大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大冶市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机制

改革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我市特困供养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湖北省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和《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湖北省2020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民政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通过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大幅提升特困人员兜底保障能力和安全服务质量,充分满足集中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需求,引进一批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运营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服务体系,使我市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更加健全,服务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明显提高。

二、工作目标

以配合全省第二批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为契机,对全市11家公办农村福利院及大冶市社会福利中心进行改革重组,着力解决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设施配套落后、体制机制不活、床位闲置率高、社会上的失能半失能老人供养难等问题,争取在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实现护理水平全面提升,床位利用率全面提高,闲置资产全面盘活,社会化养老需求全面满足。

三、总体原则

(一)坚持市级统筹。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公益性质和养老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将市社会福利中心、保安镇农村福利院、陈贵镇农村福利院、灵乡镇农村福利院设为集中供养点,均为全额预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市级财政统筹,资产、债权与债务完成清产核资后整体划转到市国资公司,由市民政局负责管理、运营。腾空的乡镇农村福利院资产、债权与债务整体划转到市国资公司,并由市国资公司负责清产核资、招商盘活、运营管理,全面推向市场化,实行公建民营,开展市场化养老服务。

(二)坚持分级负责。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各乡镇(场)、街道(以下简称乡镇)负责本辖区养老机构的属地安全生产监管、矛盾纠纷调处、特殊情况防范应急处置等工作,以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报入住福利院等相关工作。市民政局及市社会福利中心负责集中供养点的管理、运行、安全,以及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市国资公司负责腾空的乡镇农村福利院的管理、运行、安全及处置。

(三)坚持托底保障。明确四家集中供养点“保基本、兜底线”的公益性职能定位,重点保障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集中供养需求,尽量满足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社会失能、部分失能人员的供养需求。

(四)坚持社会参与。由市国资公司接手盘活、整合农村福利院闲置资源,进行资产融资,引进社会专业养老团队,联合民政、卫健部门或医养集团,实行公建民营、服务外包。

四、工作措施

(一)推行全面重组。对全市12家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清产核资,整体划转到市国资公司。市社会福利中心集中安置高新区、东岳路街道、金湖街道、大箕铺镇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保安镇农村福利院集中安置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保安镇、金山店镇、东风农场管理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陈贵镇农村福利院集中安置陈贵镇、殷祖镇、刘仁八镇、茗山乡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灵乡镇农村福利院集中安置灵乡镇、金牛镇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金湖街道、大箕铺镇、金牛镇、殷祖镇、刘仁八镇、金山店镇、茗山乡农村福利院由市国资公司统一管理,在不改变养老用途和明确资产归属、人员安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前提下,与第三方养老服务公司签订合同,实行公建民营和服务外包,开展市场化养老服务,充分盘活国有资产,所产生利润由市国资公司与乡镇按7:3的比例分配。集中供养点覆盖的乡镇之间,3成利润按原农村福利院设计床位进行分成。(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公司、市发改局、各乡镇)

(二)做好人员安置。按工作人员与供养对象不高于1:3的配备原则,市社会福利中心需配备工作人员69人,保安镇农村福利院需配备工作人员46人,陈贵镇农村福利院需配备工作人员32人,灵乡镇农村福利院需配备工作人员31人。重组后人员配备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间工作人员只出不进,期满后执行1:4人员配比标准。集中供养点的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实行市级财政统筹,集中供养点的日常公用经费按院内实际老人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予以保障。农村福利院172名工作人员在满足男性不超60周岁,女性不超55周岁的前提下,由各乡镇先行解除用工关系,再由市民政局按相关程序优先录用并办理正式劳动用工手续,按人平每年不超过5万元的薪酬标准留用至集中供养点(后期按工资政策及时调整,由市民政局提议,市财政局审核),各乡镇负责做好未录用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人社局,各乡镇)

(三)明确机构设置。改革重组后,在市社会福利中心下设4个养老机构,即大冶市社会福利院、陈贵镇农村福利院、灵乡镇农村福利院、保安镇农村福利院。(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各乡镇)

(四)厘清资产权属。腾空的农村福利院规划的养老职能不变,政府的监管职能不变,民政的指导责任不变,但不再接收集中特困供养人员,资产划归市国资公司所有,债权债务由市国资公司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住建等部门需配合国资公司做好土地性质变更,土地房屋的办证、评估和融资等工作。过渡期间,集中供养点原院长牵头负责所有业务工作,撤并的养老机构院长协助现有供养点相关工作,当地政府要派人看守,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公司、各乡镇)

(五)强化资金保障。改革重组期间,四个集中供养点发生的配套设施费用由市国资公司拨付至市社会福利中心统筹安排,据实结算。市国资公司参与配套设施购置方案审查和采购工作。改革重组之后,四个集中供养点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供养经费由市财政统筹划拨至市社会福利中心,因病住院治疗费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办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公司、各乡镇)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2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将此项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月至4月)。引进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运营服务机构,逐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试点工作达到省级标准。陈贵、灵乡、保安等乡镇要积极配合国资、财政、民政等部门继续做好现有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施投入和相关工程推进。各乡镇妥善安置未留用工作人员,并做好院民的思想疏导和集中转移工作。

(三)总结迎检阶段(2022年5月份)。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并对照省级试点要求督办落实,督促高标准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并及时报送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冶市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强化工作协调机制,认真落实改革工作任务。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市民政局做好相关工作,对辖区内养老机构的工作开展予以支持。各乡镇和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改革重组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要求,研究制定推进改革的配套措施,加大力度抓好落实,确保改革成效。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定期督查改革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大冶市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大冶市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机制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  辄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刘  飞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黄海东  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李  进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曹光辉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信访局局长

王振平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叶树林  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柯  敏  市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著怡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朝海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叶序武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姜加顺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余敦强  市国资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市交投公

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朱勇强  临空经济区(筹)管委会副主任,还地桥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春娥  灵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梅向华  陈贵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戴益林  保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洪兵  金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孟志强  金山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  兵  金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世磊  大箕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飞翔  东岳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石玉栋  殷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吴冠韬  刘仁八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曹晓溪  茗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吴清明  保安湖湿地公园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东风农场管理区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席位制,如遇人事变动,不再另行发文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