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司法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优化 法治营商环境

08-21 17:41  

“您好,这里是大冶市行政执法监督热线,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2023年6月12日,大冶市行政执法监督热线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称某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工作人员未按法定程序收取罚款。收到问题线索后,大冶市司法局迅速立案调查此事,最终确认该街道办事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事实调查不清、案件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违反罚缴分离制度及柔性执法贯彻落实不够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大冶市司法局及时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并将该问题线索同步反馈给市纪委监委。在监督之下,市某街道办事处很快整改到位,并对办理该案的执法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近年来,大冶市司法局认真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加强证明事项清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不断完善执法体制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执法协调监督、提高执法队伍能力,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大冶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亮证执法,让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大冶市司法局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大力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和倒逼广大执法人员积极学法用法守法。同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和新法专题培训,使广大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依据、执法流程,不断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365人取得行政执法(监督)证件,每人每年均完成60学时的培训时长。

完善制度,让行政执法规范有序。2019年率先出台《大冶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2021年获得“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先行创建示范点称号。全市共梳理了6166项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信息,以清单形式通过湖北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统一行政执法决定对外公示公开渠道,全市所有行政执法单位均按标准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等电子影像设备;均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了各行政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的种类和范围,细化了审核程序;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案件审查工作,20余个行政执法单位成立了案审委员会。

柔性执法,让行政执法体现温度。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治理随意执法、选择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大冶市司法局着力营造重商、亲商、护商、安商的良好环境,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期待要求,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2021年以来先后印发《大冶市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和《大冶市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2022版)》,共梳理不予行政处罚事项176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54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40项、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21项。不断规范自由裁量权,目前,全市17家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均已将本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细化、量化并公示,有效杜绝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问题的产生。今年1-9月,全市已实施说服教育3960例、劝导示范326例、行政指导58例、行政告诫5例、行政和解1例。

加强监督,让执法效能显著提高。为进一步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2023年大冶市司法局围绕规范行政执法等重点内容,对全市18家有行政执法权的重点单位开展专项监督,着力整治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巧立名目任意执法、压案不查、以罚代管、重罚轻管、滥用职权等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化运行。同时,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树立执法与服务并重理念,用好行政合规指导等有效方法,主动向管理范围内经营主体普及法律知识,促进依法合规经营。持续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长期畅通行政执法问题监督投诉渠道,广泛结合(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群众投诉举报、行政执法监督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办结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6件,解决问题25个,运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26份、《问题线索移送函》1份。

减证便民,让行政执法服务群众。为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大冶市以“减证便民”为目的,对政务服务过程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各类材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截至目前,我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3版)总数45项,并将持续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通讯员丨卢文惠

责编丨邵  频

编审丨吴海燕  尹  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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