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知识产权首问负责制与一次性告知制度》的通知

08-10 16:40  

现将《知识产权首问负责制与一次性告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0日

知识产权首问负责制与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进一步深入“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服务建设,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制定以下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首问负责人是指第一位接触或询问知识产权咨询(申请)人或通过电话咨询知识产权事项的公证人员。

二、首问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办理;不能办理的,一次性告知,办理途径,热情耐心地认真解答,努力实现“只跑一趟”。

三、首问负责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要充分体现办公室工作人员良好的工作态度和精神风貌。

四、对模范履行首问负责制,主动热情对待服务对象的,要及时予以表彰鼓励。

五、对不认真改选首问制,有下列情节之一者,一经查实,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问责处理:

(一)首问负责人未及时将服务对象拟办的事项交接给有关人员;

(二)首问负责人故意拖延处理时间或以其它借口拒绝、搪塞服务对象的;

(三)冷漠对待服务对象,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或未能一次性告知,造成申请人多次取证引起投诉的;

(四)对服务对象拟办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

(五)服务态度恶劣,使用服务忌语的;

(六)其它违反首问负责制服务规范要求的。

六、设立违反首问负责制投诉电话:0714-871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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