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冶市2023年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03-20 16:29  

现将《大冶市2023年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

大冶市2023年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及保护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加强地理标志特色资源保护,助力乡村振兴,让地理标志品牌效应惠及更多市场主体,提升地理标志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地理标志工作的指示要求,按照“用好一件地理标志,做强一个品牌,发展一个产业,造福一方百姓”的工作思路,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带动农民致富。

二、目标任务

通过大力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促进地理标志增量,盘活地理标志存量。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特色产业新优势,打造一批品优质高、特色鲜明、市场竞争力强的区域公共品牌,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产业提质增效。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地理标志资源调研,夯实工作基础。立足我市生态资源禀赋,从特色农产品、传统手工业品、道地药材、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入手,开展全市范围地理标志产品普查工作,梳理特色产品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与本地区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紧密联系,建立地理标志产品资源库,为后期组织申报地理标志品牌奠定坚实基础。

(二)启动地理标志培育计划,打造区域品牌。从地理标志产品资源库中选择一批地域特色鲜明、规模大、辐射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经济效益高、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产品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及时组织申报,进一步增加我市地理标志品牌数量。

(三)推进地理标志标准制订,完善质量体系。强化标准引领,加快地理标志产品标准立改废步伐。未制定有关标准的地理标志所有人,须于2023年底前制定并发布;新增地理标志产品,须于认定或核准之日起1年内制定并发布。地理标志合法使用人要充分发挥在质量把控和市场运行中的主体作用,严格遵循产品标准及技术规范组织生产,探索建立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基础的质量保证体系,支撑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

(四)壮大地理标志优势产业,提升经济活力。鼓励地理标志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广“地理标志+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推进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建设。构建地理标志品牌体系,推动地理标志生产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提高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五)加强地理标志服务引导,优化发展环境。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品牌管理制度,发挥行业协会的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带头作用,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地理标志生产者申请使用专用标志,实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率稳定增长,市场占有率逐年递增,推动地理标志品牌建设有序、健康发展。

(六)强化地理标志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地理标志日常监管,采用“双随机、一公开”与专项检查并行的方式,严厉查处侵权假冒地理标志违法行为。注重部门联动,建立违法线索、监管标准、保护信息的信息互通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效能不断提升。

(七)加大地理标志推广力度,提升品牌效应。做好地理标志文化内涵挖掘,讲好地理标志品牌故事,传递品牌文化和价值。鼓励企业和农户通过参加展会、网络直播等形式进行销售,推动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创建国家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形成特色鲜明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引领全市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

(八)支持地理标志参与互认,扩大社会认知。指导我市优势明显的地理标志产品加入中欧或中俄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保护,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为推动产品走出去、品牌高端化奠定坚实基础。开展有深度有影响力的宣传推介活动,激发企业运用地理标志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形成保护、运用地理标志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地理标志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增强品牌建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进品牌富农见行见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主动就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工作向当地政府领导多请示、多汇报,争取主要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及时化解工作中的矛盾和困难,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格局。

(三)落实目标任务。加强对地理标志申报所需条件的研究,扎实推进品牌培育工作。2025年底前,全市地理标志品牌数量力争达到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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