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刘娟 通讯员 廖新荣)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但总有一些人不长记性。近日,一名男子不思悔改,时隔一年后又醉酒驾驶机动车,巧合的是,居然在同一街道、被同一交警队查获。
10月28日19时52分许,市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董国志在金湖街道马叫转盘路段开展夜查行动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躲躲闪闪,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控制该车辆。发现驾驶员石某一身酒气,便要求其现场做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4mg/100ml,石某已达醉酒驾驶标准。
面对民警的盘问,石某没有正面回答。民警立即对石某的身份进行核查,结果让人意外,原来,石某早在2017年12月13日,因醉驾被交警部门依法吊销驾驶证,但其不知悔改,2022年6月6日,在“失驾”状态下再次醉驾被三中队民警查处。如今刚过去一年,石某仍抱着侥幸心理,在“失驾”+“醉驾”状态下开车上路,又被三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经查,石某于当晚19时许,在市区家里吃饭,期间自己一个人喝了将近3两白酒。大约19时30分吃完饭,便抱着侥幸心理,独自一人驾驶轿车回老家,当车行驶至金湖街道马叫转盘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
经抽血检验确认,石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2.3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石某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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