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拼抢实”·奋进“五十强” 聚焦八大行动之服务企业】“牵线搭桥” 纾困解难 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助企解危废管理难题

©原创   10-30 08:20   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陈婷)“在线监控设备运维过程中产生的废液是由第三方运维单位负责处置还是排污企业负责处置呢?”近日,在由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组织召开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座谈会上,湖北晋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黄石办事处相关负责人问出了重点。

据了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含酸、碱或重金属的废液,这种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第三方运维单位仅负责对在线监控设备进行日常维保,维保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应由排污企业承担申报、处置的主体责任。但实际上,在处置废液过程中排污企业、第三方运维单位在申报、运输以及处置成本上存在难题:企业建设项目在办理环评手续时未考虑到申报该危险废物的种类,运维单位并不具备危废运输能力,废液产生量少,且处置费一吨的费用高达近万元,不足一吨也按一吨计算,导致处置单位积极性不高。

为切实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降低运维单位以及排污企业的环境违法风险,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组织召开此次座谈会,为运维单位和处置单位“牵线搭桥”。湖北晋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黄石市澄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凌创环保有限公司、湖北博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家运维单位,湖北尚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黄石)有限公司两家处置单位参会。会议明确了运维过程中产生的废液申报、处置的主体责任在相关企业,商定让处置单位按公斤收费,无形中大幅度降低了企业的处置成本。

今年以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强化危险废物、核与辐射安全、尾矿库污染防治等,指导帮扶全市112家产废单位、2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通过湖北省危险废物物联网系统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全市140余家企事业单位制定2023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通过备案。

责编丨陈  雪

编审丨周春明

监审丨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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