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李尚书)10月19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大冶市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冶森防办【2023】11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市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或当地村委会举报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和提供森林火情火灾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照本《通知》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根据《通知》要求,有奖举报内容包括在野外距林区200米范围以内烧荒、烧田埂草、烧灰积肥、烧垃圾、吸烟、乱丢烟蒂和火种、燃放烟花爆竹、插点香烛、烧纸钱的;擅自上山野炊、玩火、烧火取暖的;从事林副业生产的人员未经批准在山上用火的;在林区使用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机械设备(指未装备防火设备的机械)的;在林区持枪狩猎、烧山驱兽的;违法携带火具、烟花爆竹、纸钱、香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以及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对举报人奖励100元/条。“这是我市首次对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人给予物资奖励,旨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发动全民筑牢森林防火安全防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防火股负责人表示。
该奖励办法自2023年10月20日起施行。举报电话如下,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876999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76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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