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人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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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熊业欣)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京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表彰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其中,我市东风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刘小兵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刘小兵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3年来,勤勉干事,热爱人民调解事业,致力于推动基层调解工作规范有效,摸索出丰富的调解实践经验,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千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在调解工作中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赢得群众的认可,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调解大使”。


调解员刘小兵(左一)

据了解,近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不断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工作,为推进平安大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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