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医药机构承担基本 医疗保险服务的公示

09-08 14:31  

根据《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黄人社发[2016]21号)、《黄石市医药机构申请医疗保险服务的经办流程》(黄医保发[2016]6号)的相关规定,经自主申报、现场评估(定点互认)、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等工作流程,国药楚济堂(湖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大冶宏维大药房、黄石晴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宏维半岛分店、黄石晴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湖星都分店、国药楚济堂(湖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大冶加泰大药房、国药楚济堂(湖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仁海雅大药房等5家医药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要求,拟纳入大冶市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本公示从2023年9月8日起至9月14日(节假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如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大冶市医疗保障局反映相关情况。

联系电话: 0714-8764413  0714-8719236 。

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8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