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医药机构承担基本 医疗保险服务的公示

08-09 09:58  

按照《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黄人社发[2016]21号)、《黄石市医药机构申请医疗保险服务的经办流程》(黄医保发[2016]6号)的规定,经自主申报、现场评估、互认、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等工作流程,大冶甘康诊所、国药楚济堂(湖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大冶大冶原心大药房、大冶瑞康诊所,3家医药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要求,拟纳入大冶市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本公示从2023年8月9日起至8月15日(节假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如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大冶市医疗保障局反映相关情况。

联系电话: 0714-8764413  0714-8719236 。

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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