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还地桥镇下堰村下桐路及湾组路灯安装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07-27 15:33  

黄石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冶市还地桥镇下堰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拟就大冶市还地桥镇下堰村下桐路及湾组路灯安装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冶农采[2023]0010号

2、项目名称:大冶市还地桥镇下堰村下桐路及湾组路灯安装工程

3、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最高限价:人民币160365.12元(超过该限价为无效投标)

6、资金来源:村级自筹

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无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声明近3年(投标截止之日止前3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的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取消其投标资格.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建筑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相关专业施工员和质量(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拟派的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相互兼职,须同时提供近六个月社保缴费发票、社保网站截图。

(3)踏勘现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自行前往施工现场踏勘,将现场具有标志性的地点或参照物拍照,并将照片的彩色打印件及承诺函附到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踏勘照片或所提供照片模糊不清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27日起至2023年08月01日23时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云上大冶(http://dayeyun.cjyun.org/z/133229/)

3、方式:直接在本公告页面下载谈判文件及相关图纸、清单电子文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09时00分(08时30分开始接收文件)(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大冶市还地桥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大冶市还地桥镇财政所四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8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冶市还地桥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大冶市还地桥镇财政所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2、本次谈判公告将在云上大冶(http://dayeyun.cjyun.org/z/133229/)发布。若谈判时间、地点以及采购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同步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质疑函时间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冶市还地桥镇下堰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大冶市还地桥镇下堰村

联系方式:15172039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石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向阳社区劲牌三期4栋

联系方式:15342766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红卫

电      话:15342766292

黄石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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