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熊业欣 通讯员 杨运红)7月25日,市检察院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禁捕退捕暨渔业生产安全专题普法宣传,依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这是该院切实增强环大冶湖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守护环大冶湖流域渔业资源,持续高效打击非法捕捞犯罪,守护好一湖碧水的一个缩影。
三年来,市检察院共办理涉及河、湖、港、库、湿地污染、非法填埋、拦湖筑坝、分割水面、非法捕捞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5件,起诉并经法院判决此类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各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通过办案,督促清除大冶湖排涝站处50亩被拦湖筑坝分割水面的堤坝、大冶湖一号桥残留13年的22根废桩基、还建大港违建桩基33根,督促取缔非法养殖场8家,规范养殖场20家,督促取缔非法砂站6家,一件涉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市检察院在办案中还突出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最大限度地扩大公益诉讼检察效果。通过召开听证会、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或召开“圆桌会议”等方式,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今年5月,市检察院与公安、法院、司法、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和湖泊等8家单位共同签订《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了多方首问责任、联合巡查、联席会议、定期学习交流、案情会商和协作宣传等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确保矿山、河流、森林、农田等资源生态安全。
同时,为了守护“母亲湖”那一泓清水,市检察院还积极探索“河湖长+检察长(检察官)”工作机制,积极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持续深化环大冶湖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深入探索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缴纳生态保证金等多元化修复方式,切实担负起“一湖清水入长江”的检察责任。
责编丨陈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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