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朝焰、柯冬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大冶大道76-3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1-15591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07)第01010518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朝焰 柯冬梅
2023年6月30日
刘朝焰、柯冬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大冶大道76-3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1-15591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07)第01010518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朝焰 柯冬梅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