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熊业欣)“七一”前夕,市检察院第三党支部开展司法救助对象回访工作,再次来到家住某乡镇的小雨(化名)家中,为她送去慰问金和生活物资。
小雨今年不到15岁,在她年幼时父母离婚,与母亲相依为命,4年前母亲被害后,小雨身心深受打击,由于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生活没有着落,一直和年迈多病的外公外婆生活。去年6月20日,小雨向市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予以国家司法救助。收到小雨的申请后,该院第三党支部书记柯夭娥针对小雨的心理创伤情况多次上门开展心理疏导,依照相关规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积极为小雨申请司法救助金,解决其家庭实际困难。同时,该院在得知小雨考取某职业学校,正为学费发愁时,主动联系爱心企业,承担了小雨三年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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