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授予“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原创   06-25 19:03   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王悠)6月25日,在第33个全国“土地日”湖北省主题宣传活动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孙辄代表大冶领取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牌匾,我市再添一国字号“闪亮招牌”。

据了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由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创建示范活动。

今年2月份,我市被自然资源部认定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在此期间将享受6项支持政策,包括优先列入试点、优先申报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程项目、优先盘活利用城镇低效用地支持政策,以及省级在资金分配、用地指标安排、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的优先支持。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产业用地模式创新、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土地综合整治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稳步提升全市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近年来,我市始终以“两山”理论为指导,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方式,最大限度发挥矿产资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通过对全市“五小”企业的关、停、并、转等手段,全市矿山数量自2015年以来减幅达37%,大中型矿山占比由9%提高到17%,在产在建矿山中大中型矿山比例达43%。全市大中型矿山主要矿种“三率”达标率达到90%以上,小型矿山的“三率”达标80%以上。矿山主要矿产平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了1.76、1.77、18.95个百分点,全市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有效推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

作为全国百强县市,当前我市正全力冲刺千亿县市、奋进全国县域经济50强。接下来,我市将积极做好土地文章,加大盘活力度,努力将闲置、低效用地转化为高效优质用地,全面实现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的总体布局,推动产业持续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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