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和执法同步开展 我市生态环境执法陪检监督员持证上岗

©原创   06-15 08:42   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陈婷 通讯员 石晓梅)“我们定将全力配合,积极履行执法陪检监督员责任。”6月13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相关负责人将“黄石市生态环境执法陪检监督员”聘书和工作证分别交到大冶市新冶特钢有限公司环保部部长敖广和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铜绿山铜铁矿安环科副科长吴志坚手中,诚挚邀请他们对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进行民主监督。

据悉,为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文明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今年3月份,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推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陪检监督工作机制,在全市大中型企业、第三方环保服务型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中选聘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专家学者作为监督员。按照自愿原则,前期通过资格审核、岗前培训等程序,最终选聘出敖广和吴志坚两位政治基础扎实、环保专业素质过硬、工作责任感强的专业人员参与到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

陪检监督员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酬,聘期为一年。主要工作职责是每月至少参与一次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陪检监督工作,与执法人员一起对企业开展检查,指出受检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或违法行为,提出优化环境管理、解决环境问题的意见建议,向执法机构提出执法检查建议,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评价。

当天,聘书和工作证发放后,吴志坚立即“上岗”,跟随执法人员到新冶特钢开展现场检查,对企业环评证件、环保设施建设等台账资料进行查阅,并深入车间查看厂区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在线监控、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设等情况,现场填写《陪检监督记录表》。

下一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将继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陪检监督工作制度落实,加强联系沟通,积极邀请陪检监督员参与到专项执法检查、突击夜查、重点督查等工作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强化公众良性活动,努力打造阳光、文明、规范、公正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

责编丨陈  雪

编审丨周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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