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5项改革事项纳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名单

©原创   06-08 11:33   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李尚书)记者从市营商办获悉,我市有15项改革事项纳入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名单,验收将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

这15项改革事项分别为:市资规局牵头的二手房“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改革;市住建局、市供电公司牵头的住宅小区充电桩报装便捷服务;市财政局牵头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市检察院牵头的涉市场主体民事执行活动专项监督;市法院牵头的建立商事纠纷“共享法庭”;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的促进“个转企”和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2项;市税务局牵头的“绿税助企”精准智能服务和“法审无忧”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四化”模式2项;市人社局牵头的劳动力资源信息化建设;市民政局牵头的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市司法局牵头的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链三环”工作机制;市交通局牵头的建立大件运输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联系机制;市政数局牵头的深化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和“拓展涉企领域‘免证明’应用场景”改革2项。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优化工作,锚定“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综合成本最低、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目标,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把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作为工作重点,狠抓先行区示范点创建,主动认领任务,做到应领尽领、应创尽创,加大攻坚力度,全力创新突破,在优化营商环境各领域积极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探索,推出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大冶实践、大冶经验。

据悉,去年我市申报的“探索劳动争议速裁改革”等8项试点改革事项全部入选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名单。“2021—2022年,我市先行区创建数量连续两年位居全省县市区第一,今年目标不变。”市营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先行区试点创建是推动部门联动,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探索的重要举措。接下来,将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通过与最优者“对标”、与最强者“比拼”、与最快者“赛跑”,推出更多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创新举措,擦亮优化营商环境金字招牌,为我市奋进全国县域经济50强作出新贡献。

责编丨陈  雪  周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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