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相才、虞炜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湛月路9号湛月花园5栋2单元301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1字第1783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大冶国用(2004)第010115301-6-1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方相才 虞 炜
2023年5月11日
方相才、虞炜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湛月路9号湛月花园5栋2单元301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1字第1783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大冶国用(2004)第010115301-6-1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方相才 虞 炜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