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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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大冶报道(通讯员 邹羽华 记者 冯素华)近日,市政府印发《大冶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单位、组织和市民举报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奖励。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安委会“二十条”铁办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解决人民群众身边安全生产问题,我市在深入调查研究、多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办法》,鼓励社会各界对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谎报瞒报事故进行举报。

据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已开通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02712350”。举报人可以拨打“02712350”或者“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也可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等方式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的瞒报谎报情况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8万元。对举报1次重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举报人2000元至3000元奖励。收到举报信息后,市应急管理局安排专班对举报事项核查处理,并在处理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和标准向举报人发放。

附件:大冶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

责编丨璩  靓

编审丨周春明

监审丨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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