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2023)第158号

04-04 16:41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2023)第158号

李燕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金湖大道15号湛月梦湖苑1栋2单元2106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1字27123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12)第0010060580-48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燕芳

2023年4月4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