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刘娟 通讯员 张彩)3月20日上午,市公安局金山店派出所民警与群众接力救治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我在上班路上发现这只猫头鹰趴在地上,好像不能飞了。”群众陈先生说完,便将猫头鹰交给出警民警尹维钢。在与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取得联系后,尹维钢先将猫头鹰带回派出所进行简单的照料。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来到金山店派出所后,经辨认,该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学名为草鸮。经工作人员细致检查,初步发现猫头鹰的脚部有明显外伤。
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表示,后期将猫头鹰送往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接受治疗,待外伤愈合后,择机将其放归大自然。
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朋友在发现野生动物时,要及时向林业部门或警方取得联系,让野生动物得到正规的救助和保护,切勿私自捕获、猎杀、贩卖或食用,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编丨璩 靓
编审丨范先浩
监审丨程 霞
云上大冶投稿邮箱:ysdaye@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