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互为被执行人 干警调解平息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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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熊业欣 通讯员 蔡丽琴)近日,市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执结两起特殊的案件。其中一案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另一个案件中身份互换,两人既是申请执行人也是被执行人。

2021年4月初,刘某与殷某合伙经营一家奶茶、蛋糕店。殷某为此与案外人签订《门面出租协议》,共花费10万余元。同年5月,门店开业,双方在经营过程中约定,刘某负责蛋糕制作,殷某负责奶茶制作,双方分别经营,所需的人员、设备、材料等支出由各自承担。不料,两人在经营期间产生矛盾,合作难以维持,刘某将殷某诉至法院,要求殷某承担合伙期间投入财产的经济损失。随后,殷某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归还其存放在门店内的奶茶设备,并支付违约金。至此,两人在两案件中互为原被告。

法院判决生效后,因两人均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两案先后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经过翻阅案卷认真研判,发现两个案件看似相互独立,实则密切关联,为提高执行效率,遂集中进行执行。然而,因合伙失败产生的怨气在两人心中久久未散,刘某坚持先给钱再还设备,殷某则不见设备不给钱。考虑到两人系好友关系,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希望两人不要因此双双被列为失信人员,通过协商化解矛盾纠纷。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刘某与殷某达成一致协议,刘某返还相关物品;殷某支付刘某18000余元,实现两案执结、两相欢喜的良好效果。

责编丨陈  雪

编审丨范先浩

监审丨姚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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