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3月1日施行 我市多举措开展宣传活动

©原创   03-03 10:21   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李尚书)近日,记者从市营商办获悉,为持续优化全省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进行政许可告知承诺等改革,推行企业‘一页一证’‘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推动行政许可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2月28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大屏已经开始滚动播放《条例》内容。

据悉,我市将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法规政策的知晓率和认知度,着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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