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2023) 第90号

02-23 16:02  

朱本翔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北门路2号实验中学综合楼8栋1单元501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1字1942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本翔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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