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拼抢实”·奋进“五十强” 聚焦八大行动之优化环境】用无欠税证明代替清税证明 我市首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一事联办

©原创   02-14 07:39   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陈婷 通讯员  叶凯)“我的饭店因转型,需要变更经营者,没想到现在这么方便,只跑一次就完成了所有变更手续,既保留了字号又节约了时间。”2月10日,大箕铺镇南江饭店老板马梦洁在大箕铺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时感叹道。“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一事联办政策在我市落地,让经营者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自《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与《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相继发布后,市市场监管局聚焦提升市场主体准入准营便利度,抢抓政策机遇,立足群众实际需求,简化转让流程,打造“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一事联办特色事项。具体由原来“先注销、后成立”改为“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经营者变更登记”;用无欠税证明来代替清税证明;完成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的同时一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等事项。

“我们咨询了税务部门,无欠税证明可以用来代替清税证明,同时也请示了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可以尝试,我们就结合实际纳入到一事联办中推行办理。”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股负责人黄国强解释,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及我市统一受理平台可完成线上申请和线下收件“双线”全覆盖,首创使用无欠税证明来代替清税证明,省去了税务注销的时间,大大加快了办理进度。整个办理过程在部门间内部流转,真正让办事群众“只用跑一次,一次全办齐”。

责编丨璩  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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