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陈婷)2月7日,市市场监管局前往金牛镇、灵乡镇等乡镇,对全市23家疫苗接种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预防接种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新冠疫苗管理和接种相关要求。
在市第二人民医院、灵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执法人员重点检查疫苗接种单位是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疫苗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新冠疫苗的储存、运输管理,落实新冠疫苗全过程温度记录。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现场指导,督促其整改到位;对屡教不改的单位进行严肃查处,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从目前检查情况来看,被检单位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在用新冠疫苗能做到来源可查、去向清楚。”市市场监管局药械化股负责人柯学军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强新冠疫苗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定期对疫苗接种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规范疫苗流通和使用行为,切实守好新冠疫苗质量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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