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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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郑甜甜)1月6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调整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同步调整退休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此次调整,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由原来缴费基数的70%调整为60%;缴费标准由每人每月8%调整为每人每月在职职工10%、退休职工8%。按照月缴费基数3600元计算,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360元,计入个人账户月标准72元;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个人身份参保退休人员每月缴288元,计入个人账户月标准72元;退休满年限不缴费职工每月计入个人账户72元。

据介绍,原已在我市参保缴费人员缴纳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灵活就业职工医疗保险的市民,无需打印核定单,可直接选择湖北税务“楚税通”APP完成缴费;也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上次缴费单,到各城区税务大厅或税务部门委托的代征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营业网点),选择缴费时间段进行线下实时缴费。

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提醒,如因参保登记问题无法缴费,则持缴费网点报错凭证或提示信息到医保服务窗口进行处理,也可拨打市医保服务中心电话0714—8717336、8764470。

责编丨陈  雪

编审丨范先浩

监审丨冯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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