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就疫情防控药品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原创   12-24 11:38   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当前,我市疫情仍处高位运行态势,新国十条和省十二条出台后,疫情防控药品和医疗器械需求急剧增大。我市防疫药品是否断货、价格涨幅较大等问题一直是全市人民关注的焦点。就这些问题,记者对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专访。

记者问一:不少市民反映现在买不到药,请问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答:与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目前,我市连花清瘟和布洛芬等部分药品供应在短期内面临较大压力,我市仅少数药店有零星销售。我们已强化部门协同联动,针对目前的情况,采取了多项积极措施。比如,我局会同市医保局召集全市主要药品企业就当前防疫药品保供稳价工作进行集中会商、约谈提醒。目前,我们正在协助各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千方百计从全国、本地组织调配货源,个别种类药品紧缺现象将很快缓解,其他防疫相关的抗病毒、退热、止咳等药品均能够满足群众需求和市场供应。国家最新发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目录(第一版)》有108种药物,这里呼吁广大市民不需要拘泥于某个单一药物,可到药店感冒药专柜选择或由药师推荐代替用药品种,如我市劲牌持正堂研发生产的预防一、二号方等等,广大市民应结合自身情况理性购买。

记者问二:有市民反映,一些线上线下经营者抬高连花清瘟、抗原试剂等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应对,如何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答:我国药品定价的形式主要有三种: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通常列入国家医保目录品种,具有垄断生产、经营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定价,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格。近期,12315、12345等平台有关药品涨价的投诉举报件不断增多,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大部分涨价原因是药店经营者在上游渠道进货价格上涨。目前,少数防疫药品价格仍然呈上涨趋势,但大部分药品价格保持整体平稳态势。

针对近期药品价格波动、群众反映诉求增多的情况,我局以零售药店、互联网经营平台为检查重点,加强对“四类药品”及抗原试剂等防疫用品价格执法检查力度,增派执法力量,综合运用重点检查、提醒告诫、行政处罚等多种手段,坚决彻查疫情期间防疫用品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同时还开展针对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防止出现有质量隐患的药械流入我市市场。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对涉疫物资生产经营者划出不得哄抬价格、不得价格欺诈、不得串通涨价、不得虚假宣传、不得价格歧视等“九个不得”红线,市场监管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市民如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将从重从快进行查处。

最后,市市场监管局提示广大市民:药品是特殊商品,每种药品都有保质期,也有相应的功能主治,用药前要看清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不要随意服药;同类药品不宜同时服用,相同类型的药物无需重复购买,选择一种即可;确需同时服用多种药品时,请先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孕产妇、老人或有基础病的人群,最好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采购药物不宜过量,用完再去购买,不必跟风囤购大量药品,请理性购买、按需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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