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实施风险人员健康管理 解读《关于完善优化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实施意见》

©原创   11-23 07:31   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郑甜甜)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的决策部署,完善优化湖北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日前,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了《关于完善优化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实施意见》。今日起,本报将分期对“关于完善优化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敬请关注。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严防疫情输入,外省及省内有疫情区域高风险区人员来(返)大冶:向属地村(社区)报备——持48小时核酸证明+落地检——闭环转运至居住地——居家隔离7天(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落实集中隔离至离开当地满7天)。期间不得外出,第1、2、3、5、7天做核酸检测。如因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向村(社区)报告,落实闭环就医。

外省及省内有疫情区域低风险区人员来(返)大冶:向属地村(社区)报备——持48小时核酸证明+落地检,第1、2、3、5天做核酸检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

外省及省内有疫情区域(除高风险区、低风险区外)人员来(返)大冶:向属地村(社区)报备——持48小时核酸证明+落地检,第1、2、3天做核酸检测,落实“三天三检”(含落地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

来(返)大冶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政策。对未及时报备、故意隐瞒及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来(返)冶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责编丨璩  靓

编审丨周春明

监审丨潘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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