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租补助帮扶服务业发展 我市印发《关于做好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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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陈婷 通讯员 李晓琴)为切实做好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帮扶工作,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日前,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工作的通知》(冶财【2022】53号),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以发放房租补助的方式,助力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零售、餐饮、住宿、旅游、交通运输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房租补贴政策主要针对在大冶市境内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且必须满足年租金在10万以上、合法经营、服从行业管理进规(进限)等必要条件,达到进规进限条件但是未主动申报的小微企业不享受。”市财政局局长吴著怡解释,间接承租房屋的,转租人不享受房租补贴,房租补贴全部落实到实际承租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据了解,承租非国有房屋经营零售、餐饮、住宿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申报资料报送给各乡镇初审,由各乡镇汇总报市商务局;承租非国有房屋从事交通运输服务业和旅游服务业(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向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房租补贴政策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1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吴著怡说,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申报信息将纳入企业、个人社会诚信管理,确保房租补贴准确发放,发挥稳定市场效益。

责编丨陈  雪

编审丨周春明

监审丨姚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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