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调”出温度 “解”出速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助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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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李尚书)近日,陈贵镇袁伏二村村民袁晚诚来到市人社局劳动仲裁院,送上一块“勤政为民”的牌匾,对该院劳动人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人民调解委员会”)高效公正办案表示感谢。

据了解,袁晚诚1971年至1982年期间,在原大冶县某食品厂上班,主要从事杀猪、卖猪肉等工作,1982年被厂方辞退。

“辞退后,当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后面也未从事其他工作,现在年纪大了,没有退休金,想请求原单位解决养老或经济补偿问题。”袁晚诚于是向劳动仲裁院寻求帮助。

得知情况后,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仲裁员从专业的法律角度以及情感角度入手,为双方释法明理。“这个案子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从法律层面来说,已经无法解决。”仲裁员纪鑫表示,秉持为民服务的宗旨,我们要求被申请人尊重客观事实,指出他们在用工管理上面存在的缺陷,拿出真诚实意解决问题。同时,我们也对申请人晓之以理,降低个人期望值。

经过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该食品厂自愿赔偿10000元作为袁晚诚多年工作的经济补偿,上个月双方签订了调解书,赔偿金当场支付到位。至此,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是市人社局推进劳动人事纠纷多元化解的有益探索和创新,有助于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把劳动人事争议纳入人民调解范畴,实现人民调解和仲裁调解的无缝衔接,有利于整合资源,形成化解纠纷的合力,满足群众解决劳动人事纠纷的多元化需求,降低维权成本,缩短维权周期。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范围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据统计,从今年4月份正式成立到现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案件纠纷17起,已全部调解结案,调解成功率100%。

责编丨冯    馨

编审丨范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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