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张蕾 通讯员 靳晓雯)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民政部印发的《民政部关于确认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结项评估结果的通知》中,我市榜上有名,顺利通过项目验收。
近年来,我市在不改变现有行政村设置格局的前提下,通过探索健全村民自治机制,以自然湾为基本单元,重组村庄作为新的自治单元,同步成立村庄党小组和理事会,延伸基层党组织触角,吸收农村先进力量参与村庄治理,全面加强对农村自治组织的领导,切实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构建起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乡村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了坚实基础。
“搭架子”——创新乡村治理体系
按照“因地制宜、有利发展,群众自愿、便于组织,尊重习惯、规模适度”六条原则,将全市322个行政村的自然湾重组为2609个村庄,组建村庄理事会,搭建起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村庄群众为自治主体的“村委会—村庄理事会—农户”三级治理平台。以村庄为单位调整设置村民小组,村民小组长原则上由村庄理事会长兼任,村民小组由过去“组长单打独斗”变成了现在“村庄理事会群策群力”。
“选班子”——建强乡村治理队伍
根据村庄人口数量,合理确定村庄理事会成员人数,一般3-7人,其中理事会长1名,副会长1-2名。按照“一户一票”的方式,公开、民主海选村庄理事会成员,将政治上先进的农民党员、经济上先进的致富能手、治理上先进的德高望重人士等三支乡村先进力量作为村庄理事会成员的主要来源。同时,探索推行“两培一选”机制,“把优秀理事会成员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党员理事会长培养成村干部,把优秀村干部选拔进入乡镇干部队伍”,解决了基层党组织源头不活、后继乏人等“老大难”问题。据统计,换届后,有182名优秀理事会成员进入村“两委”,其中任村党组织书记达21人。
“立尺子”——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将“党建引领·活力村庄”改革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明确建立“六进理事会”,重点围绕基层党建、产业发展、村庄建设、文明新风、法治调解、服务生产生活开展服务群众工作,防止行政化、宗族化。理事会办事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执行“两会三公开报告”议事决策机制,通过村庄理事会商议、村庄群众(代表)会决议,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办理情况向村庄居民公开,重大事项向村“两委”报告等,规范了理事会服务行为,建立起组织、群众、纪律、法律“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采取“群众测评、村委考评、支部评议”等“三方考评”方式,每年对村庄理事会及成员服务群众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不断提升理事会的服务质效。
“有面子”——点燃乡村治理热情
建立以奖代补机制,从2017年开始,坚持市、镇、村三级奖励,市级每年表彰100个先进村庄理事会、100名先进村庄理事会长,每个先进村庄理事会奖励1万元,每名先进村庄理事会长奖励1000元;乡镇党委同步表彰奖励一批先进村庄理事会和村庄理事会成员;村党组织每年评选一批支持理事会工作的群众,全市上下形成了鼓励理事会干事创业、服务农村发展的浓厚氛围。
“奖票子”——激发乡村治理活力
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每年市财政统筹安排1亿元的奖补资金,对群众“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进行奖补,先建后补、有建才补,变过去“由上而下”政府安排项目为“自下而上”群众自发建设项目,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实现了“要我建”到“我要建”的转变。过去是“政府建群众看、不买账还扯皮”,现在是“群众建政府补、得实惠都满意”。
“掌盘子”——把准乡村治理航向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村庄理事会的组建和理事会成员的调整、换届等工作,都在乡镇党委组织领导下进行,由村级党组织主持开展,确保乡村治理改革“不偏航”,有效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改革全过程。以村庄为单位,采取单独建、联合建的方式组建村庄党支部或党小组,通过“鼓励党员理事会长与村庄党小组长交叉任职、鼓励党员进入理事会”,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构建“党建引领、党群同心、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抢抓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机遇,把党的领导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完善村庄理事会运行机制,发挥村庄理事会在乡村治理中的主力军作用,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治理有效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贡献“大冶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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