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但超 通讯员 董健)“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我真心认错,向他道歉……”日前,市公安局根据市纪委监委移交的相关线索,对诬告他人的余某作出行政罚款处罚时,余某当场认错悔过。
此前,余某听说某村书记在某项目中贪污600万元,余某明知该消息来源不可靠,但为了实现一己之私,仍多头举报,造成不良影响。市纪委监委根据打击诬告陷害和澄清不实举报相关工作办法,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对余某进行处理。镇纪委则赴该村召开澄清正名会议,为受诬告者消除影响。
“纪委的同志一来调查,即使自己是清白的,也难免有人觉得无风不起浪,给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压力。现在组织郑重为我澄清,我感觉如释重负!”被诬告的同志诚恳说道。
今年以来,为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规范检举控告工作秩序,形成激浊扬清的良好政治生态,市纪委监委制定打击诬告陷害、澄清正名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印发宣传册页、制作宣传视频、下基层直面群众宣讲等措施,大力倡导实名举报、据实举报;通过问题线索“大起底”,梳理查找诬告陷害问题线索;与公安机关加强联动协作,形成打击诬告陷害的工作机制。
同时,为保障群众监督的合法权利,市纪委监委严格办案程序,注重用证据“说话”,并严格区分诬告与错告。对于诬告陷害的,视身份和情节,由纪检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对于错告的,可对举报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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