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大冶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有过犯罪记录或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的;
5.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以聘用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大冶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录取并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2022年7月29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2.报名地点:大冶市人事考试院(大冶市新冶大道45号4楼407室)。联系电话0714-8729796,0714-8730555。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2)《大冶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
(3)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4)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3张。
(二)资格审查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人事考试院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发放地点为市人事考试院)
1.笔试: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则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语言表达、仪容仪表、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行为表现、诚信表现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工作能力情况。考察发现不符合岗位需要的,经研究,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发现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体检由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统一组织。
(六)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大冶市政府网公示公告。
四、聘用及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最低3年。待遇实行年薪制,政府雇员年薪每年12万元以上,根据所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情况予以核定,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和个税,社保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大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
五、其他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1:大冶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
附件2:大冶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
大冶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