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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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李尚书 通讯员 沈思贤)7月1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日前,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22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1号),再次上调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据了解,我市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4%,惠及全市近43000余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

根据相关要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统一,都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每人每月增加32元。挂钩调整,体现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多得多调的激励约束机制,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8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

此外,对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对2021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同时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人员还可以另外享受倾斜调整政策。

以上调整办法,具体到每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实际增加的养老金绝对额是不同的,对应到占个人养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缴费工资水平较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也会相对较高。

7月底前,市社保局会将所有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退休人员手中。

责编丨李   珍   梅雨婷(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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