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

06-23 17:10  

灵乡镇党委书记   李 杰

按照中央和省、黄石、大冶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灵乡镇实际,现就2022年抓基层党建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承诺事项一: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1.带头履行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每月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度召开党建述职会,选树先进、亮丑补短,推动灵乡镇党建整体水平提升。(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建立灵乡镇党建“月通报、季考核、年考评”工作机制,每月对全镇各党组织党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领域督办检查并通报,每季度进行考核并量化评分排名,考核结果与年终基层党建考评直接挂钩。(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承诺事项二: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3.严格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以十九届六中全会、二十大精神宣传学习为主线,围绕政治、经济、生态等主题,发挥党委理论中心组领学作用,每周召开1期干部微论坛,每月举办1期灵溪大讲堂,营造浓厚政治学习氛围。(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完善推动各类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严肃“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围绕重点工作突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自选动作,加强活动组织宣传指导,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以良好精神面貌迎接党的二十大。(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承诺事项三:做好迎接宣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

5.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代表推荐提名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完成时限:2022年6月)

6.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等载体,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入脑入心。(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承诺事项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7.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后半篇”文章,加强头雁队伍政治意识、廉政意识建设,开展2期村(社区)“两委”干部轮训,指导其带头聚焦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和群众所盼,办好“开门一件事”,选树3名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展现村(社区)新一届带头人队伍的新风貌、新作为。(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8.逐村摸排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乡土人才,筛选40名左右综合素质好、热爱农村、有培养潜力的优秀人才,充实完善村级后备人才库,确保每个村至少储备2至3名后备干部。建立后备干部录用、考核等制度,探索推广村干部助理选聘工作,继续落实“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选树优秀村级后备干部3名,吸引更多优秀农村青年返乡创业立业。(完成时限:2022年9月)

9.进一步落实激励关爱农村干部的意见,鼓励干部服务农村、热爱农村、扎根农村。按照市委相关规定,提高乡镇干部乡镇补贴500元-900元/月。结合在村工作年限、担任职务等,提高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完成时限:2022年9月)

承诺事项五: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

10.承办大冶市“党建引领·活力村庄”现场会,擦亮灵乡镇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工作品牌。(完成时限:2022年6月)

11.聚焦水果、芳香(中药材)、茶叶重点农业产业链,协同镇农办编制全镇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打造风桥、大庄等3个集体经济扶持示范强村,每季组织一次现场观摩交流。(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2.健全“村党组织—村庄党小组—党员联系户”党组织体系,新建、改扩建7个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鼓励村党组织规范“五小设施”建设,选树“红旗型”党组织3个,打造一批“党建引领·活力村庄”典型。(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承诺事项六: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建工作

13.开展“党建引领·模范单位”创建,坚持抓党建促部门作风转变、行政效能提升,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选树“模范单位”1个、“红旗型”党支部2个。积极创建“两新”党建工作品牌,结合“双千”包保把支部“建在项目上、工地上”,推广深化“行动支部”工作法,在园区开展“红色引擎助力企业发展”活动,打造一批“党建引领·先锋企业”。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卫生院党务力量配备和能力素质建设。(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领题项目:党建引领大金省道示范带建设

党建联系点:灵乡镇贺铺村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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