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联手公安进企业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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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熊业欣 通讯员 陆青)“现在开庭!”6月7日上午9时,在金山店矿业有限公司职工文化中心,随着承办法官敲响法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开庭审理。该公司百余名职工及当地群众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2020年8月某日,原告赵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承载陈某在开元大道与金阳路交叉路口左转弯逆向驶入右侧道路时,与被告郭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碰擦,造成两车受损,经鉴定原告赵某为十级伤残。该车辆在另外两被告中国平安、永安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分别投保了强制险和商业险,事故发生后,被告已给付赔偿12万余元,其余款项至今未付,双方故而成讼。

承办法官、金山店法庭负责人罗锋一丝不苟遵照庭审要求,进行法庭调查、归纳矛盾焦点,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台下旁听职工及群众跟随法官的审理节奏,沉浸其中。就此案中赔偿金额有异议这一矛盾焦点,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辩论意见,并把握时机向他们解读法律规定,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同意调解。

庭审结束,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接棒”开展“全民反诈、全民防诈”宣传讲座。法治宣讲通过播放防范网络诈骗视频、PPT展示的方式,讲述了大量生动的真实案例,向职工及当地群众深入普及防范诈骗的理念和方式方法。法院巡回审判和公安反诈宣讲同步开展,赢得在场职工及群众一致好评。

责编丨金子茵

编审丨周春明

监审丨姚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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