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逢荣、潘颂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永安路7号兴盛花园3栋架-13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2字第1491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汪逢荣 潘颂清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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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汪逢荣 潘颂清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