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行业社保费缓缴工作启动

©原创   06-02 10:05   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李尚书 通讯员 沈思贤)近日,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该局已为我市11家企业办理社会保险费缓缴业务,共计缓缴资金48万余元。

为进一步加大企业纾困力度,市社保局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2号)文件要求,对我市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适用范围的企业办理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业务。

据了解,这三项社保费的缓缴时间分别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针对缓缴期间的待遇问题,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在缓缴期间不影响其相关政策申领和享受待遇;对于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另外,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缓缴企业,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应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款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到位,以免征收滞纳金。

责编丨金子茵

编审丨范先浩

监审丨姚文婷

云上大冶投稿邮箱:ysdaye@qq.com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