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行动·聚焦文明提升】《大冶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原创   03-17 09:31   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刘娟)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养犬,养犬热逐年升温。犬类在给主人带来生活乐趣的同时,环境污染、扰民、伤人等问题也随之而来。

为规范市民养犬行为,培育文明养犬理念,进一步推进文明创建常态进程、提升城市文明程度,3月15日,我市正式发布《大冶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有5个章节25条细则,对城区限养范围、养犬登记、养犬行为管理、违规养犬法律责任等都作了详细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限养区内个人养犬,每户只准养一只。禁止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养犬人应当与居(村)民委员会签订《履行养犬义务承诺书》,携犬到农业农村部门批准的犬只预防接种免疫点对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免疫证明,凭《履行养犬义务承诺书》和动物免疫证明申请养犬登记;携带犬只出户未使用犬链(绳)牵引的、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未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物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都将受到相应处罚。

犬只的行为折射的是养犬人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反映了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在此,本报呼吁市民群众自觉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

责编丨罗仲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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