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通讯员 殷珂 刘锦 周诗霖)11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大冶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公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努力打通堵点、破除痛点、解决难点,建立健全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受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积极性,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整体水平。
按照《通告》要求,除涉法涉诉案件外,全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或者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凡有对符合法定条件且申报资料准备齐全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对涉企优惠政策不予落实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或者故意刁难的;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强迫购买指定产品和服务,强迫参加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违规对企业进行检查,违法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处理结果未公开的;违法违规或者不合理地对企业采取停产、停业和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的;限制市场公平竞争、设置垄断条款或者地域保护政策、擅自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在涉及企业或者企业家的案件中超范围、超限度采取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侵害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对妨碍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为不依法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均可投诉举报。
同时,《通告》公布了四种投诉举报方式。来信:通过邮寄信件方式向市营商办进行投诉,邮寄地址: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总部经济中心2号楼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营商办),邮编435100;来访:大冶市长乐大道总部经济中心二号楼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一楼政务大厅“红色党员兜底工作室”、三楼大冶市营商办;来电:拨打12345公共服务热线、营商环境侦察兵热线0714-8758331、“店小二”专线投诉;四条网络投诉举报途径:大冶市营商办邮箱(2943996788@qq.com)、湖北省阳光信访大厅平台(http://www.xinfang.gov.cn/jsp/ygxfdt/xsq.jsp)、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www.hbqytsfw.com.cn)、“互联网+监督”平台(http://www.dyhlwjjd.cn/)。
责编丨罗仲楷
编审丨周春明
监审丨程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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