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军民齐努力 共创双拥模范城】我市退役军人等优待证开始申领

©原创   03-14 08:48   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程长珠)3月11日,记者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了解到,我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已全面启动。

优待证是持证人享受优待的凭证,仅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且在优待机构能提供相关优待服务时使用。持证人在使用优待证享受优先优惠服务时,应主动出示,并积极配合优待提供机构核验。

据了解,申请人范围是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具体如下: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同时满足以上两种优待证申请条件的对象,可根据意愿选择申领其中一种优待证。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温馨提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在申请优待证之前应建档立卡。未建档立卡或已建档立卡但信息不完善的,应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先建档立卡或完善信息后,再申领办理优待证。已完善信息的,可直接在线上或前往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现场提出办理申请。

同时,对年龄超过80周岁、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便到现场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由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派人入户办理。优待证申领发放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查询;具体办理工作安排,可咨询申领地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责编丨金子茵

编审丨范先浩

监审丨刘凡池

云上大冶投稿邮箱:ysdaye@qq.com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