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22年3月9日大冶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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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晶所作的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在全面从严治检中打造过硬队伍,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大冶奋进全国县域经济50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编丨金子茵

编审丨周春明

监审丨姚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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