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大队:宣讲《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原创   03-02 09:22   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刘娟)从3月1日起,《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为了让更多市民了解《条例》内容,在骑行电动自行车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平安出行。3月1日上午,市交警大队组织警力20余人开展《条例》宣传及整治活动。

“您好,从今天开始实施电动自行车新规了,您知道吗?可以拿上这份《条例》学习下。”在新冶大道金湾路段,市交警大队一中队内勤胡莉娜向过路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发放宣传手册,并向车主讲解在行车过程中要避免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我觉得《条例》出台是个好事,毕竟像以前那样电动车违规载人、违规闯红灯等行为,对市民的人身安全产生一定的影响,现在管理规范之后,交通安全更有保障。”市民曹梦微说。

当天,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则,交警们还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车牌号、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车人不戴头盔、私自加装遮阳(雨)棚等行为进行教育劝导和纠正,同时暂扣相关违规电动车辆。

据了解,此次行动暂扣各类违法车辆25辆,现场纠正违法40余起,面对面宣传教育60余人,发传单500余张。下一步,市交警大队将加大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无牌、不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雨)棚等违法行为的整治,真正做到电动自行车规范上路行驶,确保城区的交通秩序安全有序。

责编丨金子茵

编审丨周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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