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公开听证一起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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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熊业欣)2月21日,市检察院对一起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法院相关办案人员参加听证会。

今年1月27日,刘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由于刘某某患有疾病,法院委托有关部门对其病情进行鉴定,经黄石市中心医院医学鉴定委员会医学诊断,刘某某患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陈旧性心肌梗死等疾病,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附件《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三款第四条所规定之疾病,并且达到了规定的严重程度。

收到市法院《征求意见函》后,该院当即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法院代表陈述了暂予监外执行的理由,案件承办检察官宣读了对刘某某所患疾病所做的刑事医学鉴定结果,参加听证会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审查了相关资料,并各自发表了对是否同意对刘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鉴于刘某某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到其已经认罪认罚,罪行较轻,对居住社区的不良影响较低,检察机关认为,可对刘某某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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